港聞 指國安法僅限制量刑起點 呂世瑜上訴刑期10.24再訊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理大學生呂世瑜早前承認《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於區域法院判囚5年。原審法官界定案件屬「情節嚴重」,因國安法條文列明須判囚5至10年,故將原定3年8個月刑期改成5年,呂無法因認罪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呂不服刑期上訴,上訴庭昨日開庭處理。上訴方力陳,呂世瑜配合警方調查且認罪,冀法庭彈性量刑,以免剝奪他真誠認錯等求情因素,亦認為國安法中的刑期分級制僅限制「量刑起點」,即不影響法庭減刑;律政司則指,相信條文為最終刑期設限,另申請押後案件以作準備。上訴庭批准押後至10月24日再訊。 相關文章:刑期上訴呂世瑜情節嚴重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Up Next 索償警敗訴3人眾籌訟費 遭平台終止 收款方Stripe指高風險 發起人料自我設限或受壓 不要錯過 【Emily】私隱署派抗疫物資 乘機提老友記防騙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東頭邨爆炸品案 官引國安法盼提早審 鄒幸彤質疑指控無邊 涉煽顛覆 官拒撤控:檢控或闊 法庭會平衡 參與建國聯倡港獨滅共 16歲男認分裂國家 指自發加入提出建議 官:應考慮是否「積極參與者」 16歲男生參與「建國聯」認分裂國家罪 求情冀判入教導所 官質疑或屬「積極參加」者 (18:37) 支聯會案延期兩月 明年1月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