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女生拆欄囚4月 上訴得直減刑1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黎明行動」,案發時17歲的女生被指在沙田一條天橋上扯下圍欄,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判囚4個月。女生不服定罪及刑罰,高等法院昨開庭處理上訴。法官李運騰表示,原審裁判官考慮女生沒將雜物投擲至路軌,量刑方面「手下留情咗」。李官考慮過後,裁定刑期上訴得直,改判女生監禁3個月。 相關文章:上訴刑事毀壞反修例事件高等法院黎明行動 Up Next 初中「生社科」改革 大增國情未提民主 教聯稱與時並進 民主黨:公平自由漸不受重視 不要錯過 【Emily】接43投訴冒認廉記 專員拍片篤爆騙徒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示威施襲致警手指受傷 港大畢業生判賠15萬 「曝曾被姦」逼女童性交 男子囚6年 官斥禽獸 兄姦醉妹囚5年 稱與妻不睦事前飲酒 精進上訴續陳辭:屋署續牌規定欠透明 精進除名上訴 批屋宇署欠解釋 稱3工殤只1被署方提控 無證據有管理漏洞 娃哈哈爭產案凍資令 宗馥莉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