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文章煽惑六四集結案上訴 鄒幸彤:「籲到維園」非唯一推論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去年於社交媒體及《明報》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受審後裁定罪成,被判囚15個月。她不服定罪及刑罰,昨於高院開庭處理。上訴方重申,鄒沒有呼籲他人去維園,而是呼籲他人在不同地方點起燭光悼念;律政司一方則認為,唯一合理推論是鄒煽惑他人出席維園未經批准集會。法官張慧玲聽畢陳辭後,押後至聖誕前夕頒下決定。 相關文章:上訴六四集會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鄒幸彤高等法院 Up Next 初中「生社科」改革 大增國情未提民主 教聯稱與時並進 民主黨:公平自由漸不受重視 不要錯過 【Emily】接43投訴冒認廉記 專員拍片篤爆騙徒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子女形容和善 辯:精神狀况非自招 神志失常誤殺 張祺忠勒死妻囚7年4月 心理學家指長期受心理虐待 官量刑考慮患抑鬱、殺人不符本性 呈請雙方無應訊 鄧成波破產案獲撤銷 東頭邨爆炸品案 官引國安法盼提早審 茶果嶺村「逆權侵佔」案 村民被剔除賠償提覆核 鄒幸彤質疑指控無邊 涉煽顛覆 官拒撤控:檢控或闊 法庭會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