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文章煽惑六四集結案上訴 鄒幸彤:「籲到維園」非唯一推論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去年於社交媒體及《明報》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受審後裁定罪成,被判囚15個月。她不服定罪及刑罰,昨於高院開庭處理。上訴方重申,鄒沒有呼籲他人去維園,而是呼籲他人在不同地方點起燭光悼念;律政司一方則認為,唯一合理推論是鄒煽惑他人出席維園未經批准集會。法官張慧玲聽畢陳辭後,押後至聖誕前夕頒下決定。 相關文章:上訴六四集會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鄒幸彤高等法院 Up Next 英倡危國安可軟禁 李家超談23條:會留意 政府消息補充:內部討論中無考慮過長期拘禁 不要錯過 【Emily】接43投訴冒認廉記 專員拍片篤爆騙徒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毆斃單車買家 賣家誤殺罪成 夜闖鄰居圖姦不遂 地盤散工囚5年半 支聯會案:控方: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構成「指導意志」 可作支聯會意圖 受查兩戶口凍結10年 涉洗錢男申覆核敗訴 支聯案共謀原則押後處理 官關注「控方無咩事實證人」 控:將召兩警 與途人起爭執動粗致命 無業漢謀殺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