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檢控延誤減刑1月 女教師集結罪囚11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月荃葵青遊行後發生警民衝突,5人被裁定在楊屋道參與非法集結等4罪罪成,還押至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稱,案發不涉投擲磚塊及汽油彈,不屬激端暴力事件,就兩名女被告以監禁12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本案檢控延誤,減刑一個月。其中女學生符凱晴正就中大暴動案服刑,被判加監8個月;另一女教師被判監11個月。餘下3名男被告因正在隔離,押後判刑。 相關文章:參與非法集結罪反修例事件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荃葵青大遊行西九龍裁判法院 Up Next 社工倘定罪將檢視註冊 教局3年一查教師刑事紀錄 不要錯過 【Emily】生產力局、教聯航天科普計劃 13至17歲可參加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掃臉」偽造值勤紀錄 前管工囚8月 「自由」塗鴉者認罪緩刑 官:判監不理想 指6月控罪起於同一情况 已判緩刑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原審容許加控犯錯」 鄭錦滿暴動罪獲撤 已刑滿出獄 鄭:遲來公義非公義 貼舊情人街招追債 地盤工囚14日 法律系女生暴動罪脫發還原審 擬不認罪將於明年4月開審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