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首控反恐例另串謀殺警 13人交高院審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前夕,警方在多處搜出手槍及子彈等武器,13人先後被捕,共被控12罪,包括串謀謀殺罪、《反恐條例》「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為首宗反修例案件引用《反恐條例》提控的案件。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提訊日,裁判官劉淑嫻將所有被告交付至高等法院審理,各被告沒申請保釋,繼續還押。 相關文章:12港人串謀謀殺交付審判程序反修例事件反恐條例國際人權日 Up Next 青發會自薦監察青年藍圖成效 智庫倡各區設「青年專員」 政府委員會增青年比例 不要錯過 【Emily】樂富廣場有得玩新興運動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調低再調高 7萬變回30多萬元 被刺頸警索償被指濫用程序 遇襲警追OT案 官指計法對原告不公 稱未預期有人傷 英龍圍白衣人上訴駁回 4人「私了」警案 政府索賠20萬 反恐第二案3人罪成押後判刑 官需時考慮求情及證物處理等 (15:35) 示威施襲致警手指受傷 港大畢業生判賠1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