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高級督察取走鮑魚 官稱有疑點判無罪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29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督察黃敬修前年在警察總部內取去兩罐屬於警方的即食鮑魚,他否認一項盜竊罪受審,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溫紹明指出,本案僅爭議被告取去兩罐鮑魚的目的,閉路電視見到被告在非辦公時間取走鮑魚,行為確實可疑,但與被告同組的女督察表示曾收到一罐鮑魚,不過忘記是誰交給她,遂不排除被告是打算重新分配鮑魚,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被告盜竊罪名不成立。 相關文章:東區裁判法院盜竊罪名不成立警察公共關係部高級督察鮑魚 Up Next 流亡許智峯藐視法庭判囚3年半 官:精心騙局「嘲諷、妨礙司法」 許:嗤之以鼻 不要錯過 【Emily】病休後回法庭 蘇惠德半晝審逾40案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假波案作證球員:三受利誘也拒參與 稱被告開價每場萬元報酬 無受賄因感違良心 長江中心淋紅油施襲 內地男認罪囚14周 林卓廷擾立會罪脫 官稱未見激烈行為 劉家良等多人骨灰寶福山被盜 O記拘一人 翁靜晶:不會交贖款 認煽惑起底非禮案事主 連登仔判社服 高級督察非禮案 辯稱伸手作喻無碰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