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涉搶槍男囚7年 上訴刑期獲批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2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13日「18區開花」示威中,數人涉於旺角「搶犯」並「飛踢」警員,以及企圖搶槍,兩男分別被控襲警、企圖搶劫等4罪,其中一名紥鐵工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罪,受審後被裁定企圖搶劫罪成,被判囚7年,為反修例案中「7.21白衣人暴動案」後,第二宗最重的判刑。紥鐵工不服刑期上訴,昨於高院上訴庭處理上訴許可申請。法官明言本案嚴重,但需釐清判刑思路,故批准上訴方申請,並着雙方提供搶槍案例。 相關文章:18區開花企圖搶劫刑期上訴反修例事件搶犯旺角襲警 Up Next 王逸戰fb稱「共走未完路」 官促再作供 辯方:言「無悔」僅抒還押一年感想 官質疑鼓勵犯法 不要錯過 【Emily】東涌河發現大鱗鰭鰕虎魚 環團調查:下游水質被污染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繁花錄音門 警:編劇「襲警撈人」屬玩笑 涉特權爭議 通報稱為炫人脈 「拍警背」不處罰 調低再調高 7萬變回30多萬元 被刺頸警索償被指濫用程序 遇襲警追OT案 官指計法對原告不公 稱未預期有人傷 英龍圍白衣人上訴駁回 4人「私了」警案 政府索賠20萬 示威施襲致警手指受傷 港大畢業生判賠1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