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深水埗警署暴動案 一人開審前改認罪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月29日示威者包圍深水埗警署引發警民衝突,包括13歲女童的8人被控暴動等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一名男廚師在開審前改為認罪,案情稱他曾以雷射筆照向警署,會還押至審訊完結後判刑。控方開案陳辭稱,根據被告衣物、身上物品及推進路線,他們身處「鬧事」群眾之中,明顯參與暴動。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深水埗警署 Up Next 村屋地盤3工人 遭6煞襲擊 不要錯過 「12港人」鄧棨然7個月再寄家書 弟稱工整疑代筆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35+」案岑敖暉刑滿獲釋 林俊一非禮學生囚43月 求情稱身敗名裂 官斥無悔意 訛稱持貨非法賣空賺336萬 經紀夫婦偕友欺詐罪成 稱重新定罪應可減刑 白衣人獲准上訴刑期 男教師涉三邀返家狎男生 15歲事主:感激教導 不敢拒絕 坪洲警開槍 襲警受傷菲漢索償指過度武力